离婚了不可以办独生子女证吗?
我和配偶离婚了,孩子归我抚养,就这一个孩子。现在听说有独生子女证能有一些福利,我想办这个证,但不确定离婚这种情况能不能办,想问下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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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独生子女证的定义。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它是国家发给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的一种荣誉证书。持有该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在过去,对于离婚后能否办理独生子女证,是有相关规定的。根据之前的政策,如果夫妻离婚前只生育了一个子女,且在离婚后,未再婚或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一方,是可以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在修订之前,各地根据该法制定了实施细则,很多地方都明确了这种情况下的办理规则。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相关规定,2016年1月1日以后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但对于在2016年1月1日前已经生育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且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夫妻,仍可以继续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相关奖励和优待。所以,如果您是在2016年1月1日前就已经离婚,孩子也未满18周岁,且符合当地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其他条件,那么通常是可以办理的;若在2016年1月1日之后,就不能再办理了。具体情况您还需要咨询当地的计划生育部门,以他们的答复和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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