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儿女是不是都可以归女方?


在离婚案件中,儿女抚养权都归女方是有可能的,但要依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定。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不过如果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等情况,也可能随父方生活 。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母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父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父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母方照顾外孙子女 。 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如果他们明确表示愿意跟女方生活,这也是法官会重要参考的因素。 此外,如果男方存在一些严重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比如有家庭暴力、吸毒、赌博等恶习,或者男方的抚养条件明显不如女方等,也会增加女方获得两个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但法院最终的判决核心是保障未成年子女的最大利益。 相关概念: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法院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时,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做出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障其权益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