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能否迁回原籍?
我和前夫离婚了,现在想把户口迁回原来的地方。但不知道符不符合规定,也不清楚具体该怎么操作。我在网上查了一些信息,说法都不太一样,所以想问问大家,离婚后户口到底可不可以迁回原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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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户口是可以迁回原籍的。这其实是一个涉及到户籍迁移的法律问题。在我国,户籍制度有明确的规定来保障公民的合法迁移权益。 从法律依据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对于离婚后迁回原籍的情况,通常情况下只要原籍地同意接收,就可以办理迁回手续。一般来说,首先需要到原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并开具准迁证,这是迁移户口的一个重要凭证,表示原籍同意你迁回。之后,带着准迁证、离婚证等相关材料到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件。最后,再拿着迁移证件回到原籍办理户口迁入登记。 不过,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具体的实施细则和要求。比如,有些地方可能要求在原籍有房产或者直系亲属愿意接收等条件。所以,在办理之前最好详细了解原籍地的具体政策和流程,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同时,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确保迁移手续能够顺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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