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怎么迁回原籍?


离婚后将户口迁回原籍是许多人在离婚后会面临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具体操作流程。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其次,办理户口迁回原籍的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到原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并领取准予迁入证明。通常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等相关材料,以证明您的身份以及离婚的事实。原籍地的户籍部门会根据当地的政策和规定,审核您是否符合迁回的条件。如果符合条件,他们会为您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第二步,回到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您需要携带准予迁入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向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报迁出登记。工作人员会对您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为您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注销您在现户籍所在地的户口,同时发给您迁移证件。 第三步,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迁移证件回到原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入手续。一般来说,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您需要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原籍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之后,户籍部门会为您办理新的户口本,将您的户口正式迁入原籍。 此外,不同地区可能还会有一些特殊的要求和规定。比如,有些地方可能要求您提供房产证明,以证明您在原籍有固定的住所;有些地方可能还需要您提供社区或者村委会的证明,以证明您在当地有居住的条件。所以,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之前,建议您详细咨询原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要求,准备好相关的材料,这样可以避免因为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而耽误办理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