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如何迁回原户籍地?
我和前夫离婚了,现在想把户口迁回原户籍地,但我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我不清楚要准备哪些材料,走什么流程,担心会遇到麻烦。希望了解一下离婚后户口迁回原户籍地的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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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将户口迁回原户籍地,这是一个不少人在离婚后会面临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操作流程。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第一步,要取得原户籍地的准予迁入证明。这就需要你前往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户籍管理部门,向他们说明你的情况,即因离婚想要把户口迁回。他们会根据相关规定,审核你的申请,如果符合条件,就会给你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第二步,从现户籍所在地办理迁出手续。拿着原户籍地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回到你现在户口所在的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出。派出所会对你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为你办理户口迁出,并给你开具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完成落户。你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户口迁移证等相关材料,回到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在办理过程中,通常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身份证、离婚证、原户口簿、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等。不过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你可以提前咨询原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以确保准备齐全所需材料,顺利完成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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