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可以不做任何处罚吗?
我开车时喝了点酒,被判定为危险驾驶罪。但我家里情况特殊,有老人小孩需要照顾,想问下危险驾驶罪有没有可能不做任何处罚呢?我心里特别着急,就怕会有很严重的处罚,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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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危险驾驶罪是要受到处罚的,并非不做任何处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实施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醉酒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也就是说,一旦构成危险驾驶罪,会被判处拘役这种短期的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同时还会并处罚金。 不过,在一些极其特殊的情况下,可能存在不进行刑事处罚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危险驾驶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比如只是刚刚达到醉酒标准,且行驶距离极短、未发生任何事故等,有可能被认定为不构成犯罪从而不做刑事处罚,但这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司法程序来判定,并不是随意就可以不处罚的。所以,总体而言,危险驾驶罪通常是要接受处罚的,只有符合特定法律情形才可能不做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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