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离异女士可以去婚介所吗?
我是一位老年离异女士,一直自己生活觉得挺孤单的,想找个伴儿。听说婚介所可以帮忙介绍对象,但是我不太确定像我这种情况能不能去婚介所,也不知道去了有没有合适的人,所以想问问老年离异女士到底可不可以去婚介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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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老年离异女士完全可以去婚介所。这涉及到婚姻自由的法律概念。婚姻自由是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所保障的一项重要权利,它包含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结婚自由意味着每个人都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决定是否结婚、与谁结婚以及何时结婚,不受他人的干涉和强迫。 老年离异女士虽然经历了离婚,但这并不影响她再次追求婚姻幸福的权利。她和其他未婚人士一样,在法律上拥有平等的地位,可以自由选择通过婚介所等合法途径寻找合适的伴侣。婚介所作为一种为单身人士提供婚姻介绍服务的商业机构,其服务对象面向广大有需求的人群,并不会因为服务对象是老年离异女士而拒绝提供服务。 在实际操作中,老年离异女士在选择婚介所时,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要查看婚介所是否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签订明确的服务合同,详细约定服务内容、费用标准、违约责任等条款。如果在服务过程中,婚介所存在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老年离异女士可以依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婚介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老年离异女士去婚介所找对象是完全合法且受法律保护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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