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挪用资金罪可以私下和解吗?

我之前挪用了公司一笔资金,现在公司发现了。我想和公司私下和解,把钱还上,让他们别追究我责任。但不知道在法律上,挪用资金罪这种情况能不能私下和解,我心里很没底,想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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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挪用资金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从法律上来说,挪用资金罪属于公诉案件。所谓公诉案件,就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与自诉案件不同,自诉案件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自诉案件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对于挪用资金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但这种和解是有限制的。根据该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仅适用于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而挪用资金罪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当挪用资金罪情节较轻,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时,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和解后,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但如果挪用资金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可能判处超过三年有期徒刑的,虽然当事人之间也可以就民事赔偿等部分达成和解,比如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还挪用的资金,给予公司相应的赔偿并取得公司的谅解,但刑事部分依然要由司法机关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不能因为当事人私下和解就不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挪用资金罪在一定条件下部分环节可以和解,但刑事追诉程序不会因私下和解而完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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