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营业执照的情况下,职工受伤能算工伤吗?

我在一个没有营业执照的单位上班,最近不小心在工作中受伤了,现在不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认定为工伤,也不清楚后续该怎么处理,想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相关赔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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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没有营业执照的单位工作时受伤,不能按照一般的工伤认定程序被认定为工伤,但受伤职工可以比照享受工伤待遇,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而非工伤保险基金赔偿。 具体来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同时,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若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同样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也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另外,《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赔偿事宜。该办法第二条指出,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这些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向相关人员给予一次性赔偿。第三条规定,一次性赔偿包括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在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若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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