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受工伤该如何认证?


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受工伤,依然可以进行工伤认证,具体步骤和相关要点如下: **确认劳动关系**: 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搜集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 1.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这能表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了报酬,是证明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 2. 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 3.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 考勤记录,它可以反映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出勤情况。 5.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同事的证言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辅助证明劳动关系。 若用人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确定劳动关系。 **申请工伤认定**: 1. **申请时间**: -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申请材料**: - 工伤认定申请表,该表可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其官方网站获取,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即前面所提到的各类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由医疗机构或相关专业机构出具,用于证明受伤情况和诊断结果。 **工伤认定审核与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在15日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主要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等相关规定,这些规定保障了劳动者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也能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