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权利转让是以登记为准吗?

我有一项权利打算转让给别人,但是不太清楚转让的生效条件。有人说权利转让以登记为准,可我不太确定。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权利转让到底是不是以登记为准呢?登记在这里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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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中,权利转让并不一定是以登记为准,这要根据权利的类型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对于一些权利的转让,登记是生效要件。比如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不动产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是因为不动产价值较大、对社会经济生活影响深远,登记能起到公示公信的作用,让外界知晓权利的归属和变动情况,保障交易安全。像房屋买卖,只有在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后,房屋的所有权才真正从卖方转移到买方。 其次,有些权利转让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登记具有对抗效力。例如,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这类动产在转让时,交付就使物权发生了转移,但如果没有登记,当出现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时,转让方不能以物权已转让来对抗该第三人的权利主张。 另外,还有一些权利转让无需登记也无需交付。比如普通债权的转让,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只需要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即可生效,不需要登记或者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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