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社保能跨省使用吗?
我在A省工作,缴纳的是职工社保。最近可能要去B省生活一段时间,不知道我这个职工社保能不能在B省用。我主要关心看病就医、买药这些方面,要是不能用,感觉会很不方便。想了解下相关的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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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社保能否跨省使用,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对于养老保险。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职工社保中的养老保险是可以跨省转移的。当职工在不同省份工作并缴纳养老保险后,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只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就可以按照规定领取养老金。办理转移时,参保人员需要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新参保地审核通过后,会与原参保地进行对接,办理资金和关系的转移手续。这意味着,养老保险是可以实现跨省权益累计和领取的。 其次,医疗保险。随着国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的推进,职工医保现在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跨省使用。依据《关于做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参保人员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地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直接进行结算。不过,门诊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目前还在逐步推进中,并非所有地区都已实现。 再者,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项保险主要是与职工在参保地的就业情况相关。一般情况下,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在参保地使用,在参保地发生相应情形时才能享受待遇。失业保险虽然也有相关规定,但在跨省使用上有一定限制,通常是在参保地符合条件时领取失业金等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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