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母公司员工的职务发明,双方是否可以约定归属子公司所有?

我所在的公司是母公司,旗下有子公司。最近公司有员工完成了一项职务发明,现在想知道能不能通过约定的方式,让这项职务发明的所有权归子公司。想了解下相关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具体该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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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对于母公司员工的职务发明,双方是可以约定归属子公司所有的。 首先,要理解什么是职务发明。职务发明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比如,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利用公司提供的设备、材料、技术资料等完成的发明,就属于职务发明。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同时,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也就是说,对于职务发明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法律允许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予以明确。如果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者之间存在有关专利申请及所有权的书面协议,且协议中对这些事项做出了具体约定,那么就应当按照协议中的条款来执行。 具体到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情况,如果母公司与员工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协议,明确约定该员工的职务发明归子公司所有,那么这种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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