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员工可以直接走人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已经连续三个月没发工资了,我现在不想干了,想直接离职。但又担心这样做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问题,也不知道自己的权益能不能得到保障。想问下公司拖欠工资时我能直接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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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员工是可以直接离职的。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从法律层面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也就是说,公司拖欠工资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员工依据此条规定,是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出现此类违法行为时的合法权益。 而且,员工因为公司拖欠工资而离职后,还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不过,员工在离职时最好能保留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在后续需要维护自己权益时能有充分的证明材料。如果与公司就离职和补偿问题产生纠纷,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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