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突然降工资,员工能辞职吗?


在公司突然降工资的情况下,员工是可以辞职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其中的法律原理和依据。 首先,我们来明确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这就意味着,工资待遇是劳动合同中的重要内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已经就工资数额、支付方式等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都要遵守这个约定。 公司突然降工资,这实际上是单方面变更了劳动合同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说,公司如果要降低员工的工资,必须和员工进行协商,并且达成一致意见,同时还要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如果公司没有经过员工同意,擅自降低工资,就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在公司擅自降工资这种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员工有相应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公司突然降工资,就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所以,员工有权依据该条法律规定提出辞职。 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因此,员工因为公司突然降工资而辞职的,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公司突然降工资,员工不仅可以辞职,还能依法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员工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沟通,要求公司恢复原工资待遇。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