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违约金有标准吗

我刚入职一家公司,签合同的时候发现里面有违约金条款。我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想知道劳动合同违约金到底有没有标准呀?要是之后真出现违约情况,这违约金咋算呢,想了解下具体标准好心里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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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违约金是有标准的,但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是服务期违约金。当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时,双方可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要是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就得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这里违约金的数额有明确限制,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而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例如,单位提供10万元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5年,劳动者工作3年后离职,未履行服务期2年,那么违约金不应超过10万×2/5 = 4万元。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 其次是竞业限制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不过,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竞业限制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数额,一般会根据劳动者的工资收入、违反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等多种因素综合确定 。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上述服务期和竞业限制这两种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超过上述规定的标准,超出部分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相关概念: 服务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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