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强制执行是否可以解冻部分账户?

我名下有几个账户被法院强制执行冻结了,现在我想和申请执行人协商,先解冻其中一部分账户来维持日常的资金流转。但我不知道在强制执行阶段,到底可不可以解冻部分账户,有什么条件和流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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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是可以解冻部分账户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强制执行,它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冻结的账户资金已经超出了执行标的额,那么对于超出部分的账户是可以解冻的。 此外,如果被执行人能够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保全标的物为被执行人提供的担保财产,也就意味着可以解冻部分账户。并且,若申请执行人同意解冻部分账户,经法院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也会作出解冻的裁定。 若想解冻部分账户,被执行人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解冻的理由和依据,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然后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解冻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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