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当事人是否可以申请解除?
我有个官司判决后进入了强制执行阶段,现在我和对方达成了一些和解意向,想了解下作为强制执行的当事人,我能不能申请解除强制执行呢?解除的话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走什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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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在一般情况下,强制执行当事人是可以申请解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如果是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申请解除强制执行,这属于申请人撤销申请的情况。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的撤销强制执行申请,说明撤销的原因是双方已达成和解。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如果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就会裁定终结执行程序。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一旦终结执行程序,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申请人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再次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所以,在申请解除强制执行时,当事人要充分考虑清楚,并且要确保和解协议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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