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企业能够无故辞退员工且不给予补偿吗?

我在企业工作,最近听闻有的企业能随意辞退员工还不给补偿,心里很没底。我想知道在法律层面,企业到底有没有这样的权力,具体是怎么规定的,还望专业人士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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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企业不能够无故辞退员工且不给予补偿。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劳动关系是一种受到法律保护的合同关系。企业和员工一旦建立了劳动关系,双方就都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企业不能随意解除这种关系,除非有法定的事由。 其次,相关法律条文对此有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如果企业无故辞退员工,就属于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需要按照上述标准支付赔偿金。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例如,某员工在企业工作了3年,企业无故辞退该员工,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企业应支付该员工6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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