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代持会触犯侵占罪吗?法律有哪些相关规定?


股权代持一般情况下不触犯侵占罪,但在特定情形下可能构成。 首先来说说什么是侵占罪,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犯罪行为 。股权代持呢,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 在常规的股权代持关系中,如果代持人按照约定,依据委托人的明确指示来管理和处置股权资产,并且将所获得的收益如数归还至实际出资人手中,这种情况下通常不构成侵占罪。 然而,如果代持人有以下行为,且符合侵占罪构成要件,就可能构成侵占罪:未经授权擅自挪用、侵吞股权收益,甚至恶意转让股权等。比如代持人私自把股权收益存到自己账户,不交给实际出资人,数额较大还拒不退还,那就可能涉嫌侵占罪。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同时,《公安部经侦局关于对非法占有他人股权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问题的工作意见》中提到,对于公司股东之间或者被委托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股东股权的行为,如果能够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则可以对其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管理中的股东股权行为以职务侵占罪论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欺骗等手段非法占有股东股权的行为如何定性处理的批复意见》规定,股份属于财产,采用各种非法手段侵吞、占有他人依法享有的股份,构成犯罪的,适用刑法有关侵犯他人财产的犯罪规定。 总之,股权代持本身不必然触犯侵占罪,但要警惕代持人违背约定和法律规定,实施可能构成侵占罪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