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可以出国吗?
我是一个被执行人,最近因为工作需要,可能要出国谈生意。但我不太清楚自己作为被执行人有没有出国的资格。我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被执行人出国是怎么规定的,我这种情况能不能出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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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是否能出国,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咱们来了解一下被执行人这个概念。简单来说,被执行人就是在法院判决后,需要履行一定义务,但还没履行完的人。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被采取限制出境措施,那么是可以出国的。不过,要是符合某些特定情形,法院是有权限制被执行人出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也提到,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限制出境。被执行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对其法定代理人限制出境。 通常来说,当被执行人存在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恶意逃避执行等情况时,法院就可能会对其采取限制出境措施。一旦被限制出境,被执行人就无法出国了。所以,如果被执行人想要出国,最好先去法院了解自己是否被限制出境,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尽快履行义务,这样才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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