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时能出示假证据吗
我正准备去仲裁,心里有些纠结。因为感觉自己证据不太充足,就冒出了一个不好的念头,能不能弄点假证据来增加胜算。但又怕这么做会有严重后果,所以想问问在仲裁的时候到底可不可以出示假证据,要是不行会有啥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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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仲裁时,绝对不可以出示假证据。 首先,从法律规定上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虽然这是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但仲裁中伪造证据的行为性质类似,也会受到严肃处理。在仲裁中伪造证据,该证据肯定不能被仲裁委员会认可,从民事结果看,出示假证据的一方可能要承担败诉的后果。 其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也规定,若用人单位能证明仲裁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这也说明伪造证据对仲裁结果影响重大,一旦发现,裁决可能会被推翻。 另外,仲裁过程中,各方都有质证和辩论的权利。对方可以对证据提出质疑,要是出示假证据很容易被识破。一旦被认定出示假证据,不但会面临法律处罚,还会损害自己的信誉。 总之,在仲裁中出示假证据百害而无一利,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以真实合法的证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概念: 质证权:就是在仲裁或者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对方提出的证据进行质疑、询问、辩驳等的权利,通过质证来确定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 辩论权:当事人在仲裁或诉讼中,就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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