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广西离婚官司是否可以异地起诉?

我和我爱人都在广西,但是现在他在外地工作。我想和他离婚,可他不愿意回来办理手续。我想知道在广西这边能不能异地起诉他离婚,异地起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流程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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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广西离婚官司能否异地起诉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一些基本概念。 离婚官司也就是离婚诉讼,它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对于离婚诉讼的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是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通常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那么具体到广西的离婚官司能否异地起诉呢?分不同情况来看。如果被告离开广西到外地工作或生活,并且已经在外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那么原告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这种情况就属于异地起诉。例如,被告离开广西去广东工作,在广东某城市连续居住满一年,此时原告就可以在广东该城市的法院起诉离婚。 但要是被告只是暂时去外地,并没有在外地形成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经常居住地,那么还是要在被告在广西的住所地法院起诉。另外,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原告可以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即使原告在广西,这也可能构成一种特殊的“异地”情况(相对被告户籍所在地而言)。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形。比如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意味着如果被告在广西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监禁,而原告在外地有经常居住地,原告可以在自己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综上所述,广西离婚官司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异地起诉的。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来证明被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情况,以确保法院能够准确受理案件。同时,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上可能会有一些细微差别,当事人也可以提前咨询当地法院或专业律师,以便顺利进行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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