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税申报时老婆报房贷,个人报租房可以吗?

我和老婆在不同城市工作,老婆名下有套房子在还房贷,她申报了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我在工作城市租了房,我想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不知道这样行不行,想了解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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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税扣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方面,这种情况通常是不可以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概念。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则是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扣除,根据不同城市,分别按每月1500元、1100元、800元的标准扣除。 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也就是说,你和老婆不能在同一个纳税年度内,一个报房贷利息扣除,另一个报住房租金扣除。即使你们在不同城市工作和居住,也不能同时享受这两项扣除。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不能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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