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金期间能否再找工作?
我目前正在领取失业金,但是经济压力还是有点大,想再找份工作来增加收入。可又担心找了工作就不能领失业金了,想问问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到底可不可以再找工作呢?
展开


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是可以再找工作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影响。 首先,失业金是为了帮助那些暂时失去工作的人,在他们重新找到工作之前维持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障福利。当你处于领取失业金的阶段时,并没有法律禁止你去寻找新的工作机会。毕竟,重新就业是每个失业者的目标和努力方向。 不过,一旦你找到了新工作并且开始有了稳定的收入,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也就是说,从你正式入职新单位,开始获得工资收入那一刻起,就不符合继续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了,需要及时办理停止领取失业金的手续。 如果你没有及时申报停止领取,而继续领取了失业金,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骗取失业保险待遇。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以,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找工作是没问题的,但找到工作后要依法停止领取失业金。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