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两年后打算离婚,现在可以另外找对象吗?

我和伴侣感情已经破裂,打算两年后再去办理离婚手续。但现在我遇到了一个很喜欢的人,我心里有点纠结,不知道在正式离婚前能不能和这个人发展感情,这样做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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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内找对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便计划两年后离婚,现在也不可以另外找对象发展亲密关系。这里涉及到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一个是重婚,另一个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重婚指的是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这既包括通过欺骗等手段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的法律上的重婚,也包括虽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上的重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就是说,重婚不仅违反了婚姻法,还触犯了刑法,要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在离婚时,如果一方存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意味着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有过错的一方可能会少分财产,并且需要向无过错方支付一定的赔偿费用。 所以,在两年后正式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纠纷,不应该另外找对象发展亲密关系。可以在办理完离婚手续,结束上一段婚姻关系之后,再去自由地追求新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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