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流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可以一起领取吗?

我前段时间流产了,现在在休流产假。公司给我发了流产假工资,但我听说还有生育津贴可以领。我想知道流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能一起领吗?如果不能,哪个更划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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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流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能否一起领取,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生育津贴的概念。生育津贴本质上是对女职工因生育离开工作岗位期间所给予的生活费用。简单来说,就是在女职工休产假(包括流产假)期间,用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笔钱。而流产假工资是女职工在流产休假期间,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给她的工资。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对于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津贴就相当于她休流产假期间的工资收入。也就是说,当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时,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这种情况下,女职工领了生育津贴,就不能再重复领取流产假工资了,因为生育津贴已经涵盖了这部分收入。 而对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流产假工资,此时也就不存在生育津贴的领取问题。 综上所述,流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一般不能同时领取,主要是依据女职工是否参加生育保险来确定最终的待遇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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