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迁房写了儿女名字还能要回来吗?
我家有套返迁房,当时直接写了儿女的名字。现在因为一些家庭原因,我想把房子要回来,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是否可行,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
展开


返迁房写了儿女名字后能否要回,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概念,把返迁房登记在儿女名下,通常可以看作是父母对儿女的赠与行为。赠与,简单来说,就是一方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另一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如果赠与行为已经完成,也就是房子已经登记在儿女名下,一般情况下,赠与是不能随意撤销的。不过,《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也规定了几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第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比如儿女对父母有打骂、虐待等行为,给父母身心造成严重伤害,这种情况下父母可以要求撤销赠与,要回房子。第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如果儿女有能力赡养父母却拒绝赡养,父母也能以此为由撤销赠与。第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要是当初赠与房子时有约定儿女要承担某些义务,而儿女没有做到,父母同样可以撤销赠与。 另外,如果在赠与房产时,存在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欺诈、胁迫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民事法律行为。所以父母能证明在把房子登记在儿女名下时,是受到了欺诈或胁迫,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房子。 总之,返迁房写了儿女名字后,不是绝对不能要回,但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并且可能需要通过向法院起诉等法律途径来解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