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规定下买二手房屋的定金能否要回?

我打算买套二手房,交了定金后,因为一些家庭原因不想买了,不知道根据民法典,我交的定金能不能要回来,我现在很纠结,也不太清楚具体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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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屋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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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买二手房屋的定金能否要回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定金的概念。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简单来说,就是买方为了表达购买房屋的诚意,先给卖方一笔钱,如果双方都按约定行事,这笔钱会在后续的交易中处理;要是一方违约,定金就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具体到买二手房屋的情况中,以下几种情形定金的处理是不同的。 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不想购买房屋,比如购房者突然改变主意,或者因为自身资金出现问题无法继续履行购房合同,那么这种情况下属于购房者违约。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购房者作为给付定金的一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例如,购房者交了定金后,看到其他更心仪的房子,决定放弃当前这套房子,那么卖方就有权不退还定金。 要是因为卖方的原因导致交易无法完成,比如卖方隐瞒房屋的重大瑕疵,如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却未告知购房者,或者卖方将房屋转卖给他人,这就属于卖方违约。此时,卖方作为收受定金的一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购房者。也就是说,如果购房者交了5万元定金,卖方违约后,需要返还给购房者10万元。 还有一种情况是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比如因为政策原因,突然出台限购政策,导致购房者失去购房资格,或者银行突然收紧贷款政策,购房者无法获得贷款。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没有过错,根据公平原则,定金应当返还给购房者。 所以,买二手房屋的定金能否要回,关键要看是哪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购房者在交定金之前,一定要充分了解房屋情况和自身的购房能力,签订定金协议时也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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