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拘役一个月还可以取保吗?
我因为一些事被判了拘役一个月,现在家里有些情况需要我回去处理,我想问下这种已经被判拘役一个月的情况,还能不能办理取保候审啊?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展开


在回答被判拘役一个月是否可以取保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取保候审的概念。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等方式,保证自己遵守相关规定,然后暂时不用被关押在看守所等场所,能在一定范围内自由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不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通常是在法院判决之前适用的。当法院已经作出拘役一个月的判决后,意味着刑事诉讼已经进入到执行阶段,而不是侦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了。此时,一般就不再适用取保候审这种强制措施了。因为拘役是刑罚的一种,判决生效后罪犯需要按照判决内容接受相应的处罚。所以,从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看,被判拘役一个月后通常是不能再办理取保候审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