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人健在时可以办理房产继承吗?

我家里老人还在世,但是考虑到以后的事情,想提前把房产的事情安排好,就想知道在老人还活着的时候能不能办理房产继承呢?主要是想了解有没有什么合法的途径可以提前把房产归属确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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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老人健在时,是不能办理房产继承的哦。继承,简单来说,就是当一个人去世后,他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由其他人依法取得的一种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是法律的明确要求,只有被继承人死亡这个事实发生了,继承才会启动。 不过呢,如果老人想要提前对房产进行安排,有几种常见的办法。 一种是赠与。就是老人把房产送给想给的人。首先,双方得签订一份赠与合同,把这件事以书面的形式确定下来。合同里要写清楚房产的具体情况、赠与的相关事宜等。然后呢,这份合同可以选择去公证(不是必须的,但公证后证明力更强),公证机构会对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最后一步就是办理过户,双方要带上身份证、房产证、赠与合同这些相关材料,到房产管理部门去办理。房产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仔细审核,审核通过后就会依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这样房子就到受赠人名下啦。 另一种办法是立遗嘱。老人可以通过立下遗嘱的方式,指定在自己去世后房产由谁来继承。遗嘱有好几种形式呢,比如自书遗嘱,就是老人自己亲手书写,要签上自己的名字,还要注明写遗嘱的年月日;代书遗嘱,这种需要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笔书写,最后老人、代书人和见证人都要签名;还有公证遗嘱,是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它的法律效力相对比较高。不同形式的遗嘱,法律对它们的要求也不一样,老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合适的遗嘱形式。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房产政策和相关规定可能会有一些差异,在办理相关事宜之前,最好详细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或者专业的法律人士,确保办理过程合法合规。 相关概念: 继承:自然人死亡后,由某人或某些人依法取得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法律制度。 赠与: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行为。 遗嘱: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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