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世时可以进行房产继承吗?
我家里老人还在世,但是大家都很关心房产的传承问题。想知道在老人还活着的时候,能不能办理房产继承呢?要是可以,具体该怎么做?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希望能了解详细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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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老人在世时是不能进行房产继承的。继承,简单来说,就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财产由继承人依法取得的一种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就明确了继承的时间点是被继承人去世之时。 老人在世时虽然不能进行继承,但如果老人想提前对房产进行安排,有几种常见方式: 一种是赠与。老人把房产赠与想给予的人,双方要签赠与合同,接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时,得带上相关证件去房产管理部门,并缴纳相应税费。 另一种是立遗嘱。老人可以立下遗嘱,指明在其去世后房产由谁继承。遗嘱有多种形式,像自书遗嘱,需老人自己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公证遗嘱是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法律效力较高 。 如果是想把房产过户给子女,除了上述赠与方式,还可以选择买卖过户。父母和子女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如契税、增值税等(满足一定条件可减免部分税费),之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不过不同地区的房产过户政策和税费标准有差异,办理时要详细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遗嘱继承: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赠与: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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