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继承该如何办理?

我家里老人离世了,留下一套房子,我想知道具体要怎么办理房屋继承,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走哪些流程,是直接去相关部门办就行,还是有其他手续,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办理房屋继承的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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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房屋继承的办理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要求。 首先,要明确继承的开始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是整个继承程序启动的关键时间点。 然后,确定继承方式。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上述情况的,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对此有明确规定。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接下来是办理具体的手续: 1. 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继承人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这是证明被继承人死亡事实的重要文件。 2. 办理继承权公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办理时需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的产权证明、身份证件等资料。公证机构会对继承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和公证,出具继承权公证书。 3.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继承人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并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等资料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也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是需要提交的。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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