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世时可以办理房产继承吗?
我想了解一下关于父母房产的问题。我父母都还健在,但我们想提前把房产的事情安排好,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办理房产继承。我主要想知道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有哪些可行的办法来处理房产相关事宜。
展开


首先,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所以父母在世时,房产一般不能继承。 继承这个概念通俗来讲,就是自然人死亡后,由其他人依法取得死者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父母健在就不符合继承开始的条件。 不过,如果想在父母生前把房产办理过户到自己名下,一般有买卖房屋或者将房屋赠与子女这两种方式。具体选择哪种方式,需要考虑房屋的购买年限,双方名下是否有其它房屋等因素。比如,要是子女将来不等房产证满5年就打算卖出房子,那么采用“买卖”的方式可能会比“赠与”更省税费。 另外,父母还可以立遗嘱来对房产进行安排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按照自己的意愿和想法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体现的是遗嘱人的真实意志。遗嘱人可以采取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方式订立遗嘱(但不同遗嘱形式有不同的法律要求和规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还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遗嘱继承: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