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后还能取保候审吗?


在司法实践中,逮捕后是有可能取保候审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条件。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取保候审的概念。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即使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但如果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依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比如,犯罪嫌疑人在逮捕后突发严重疾病,需要就医治疗,且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那么就可以基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这一条件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取保候审的流程一般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办案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办案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会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然后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是否批准取保候审,最终还是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断。而且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 如果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总之,逮捕后并非绝对不能取保候审,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