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已经逮捕后能否办理取保候审?
我因交通肇事罪被逮捕了,家里人都很着急,想让我能先出来。我也知道自己犯了错,愿意积极配合处理。我想问问,在已经被逮捕的情况下,还能不能办理取保候审啊?我不太懂法律,心里没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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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已经被逮捕后,在一定情形下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于交通肇事罪,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上述条件,即使已经被逮捕,也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例如,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拘役,并且在事故发生后积极赔偿受害者损失、取得受害者谅解,主动认罪悔罪,司法机关可能会认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从而同意取保候审申请。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在羁押场所正常生活,也可以以此为由申请取保候审。不过,最终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申请,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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