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在检察院期间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交通肇事罪在检察院期间是有可能取保候审的,这取决于是否满足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也就是说,如果根据案件情况,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较轻刑罚,如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附加刑,那么可以考虑取保候审。例如,交通肇事犯罪情节较轻,可能仅被判处拘役的情况。 2.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使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较重刑罚,但如果办案机关认为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其逃跑、干扰证人作证、毁灭证据等影响案件侦查、起诉和审判的行为,也可以取保候审。比如犯罪嫌疑人有固定住所、稳定工作,且有家属或保证人监督等情况。 3.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如果犯罪嫌疑人因身体原因无法正常在羁押场所生活,且取保候审不会带来社会危险,就可以申请。例如嫌疑人在羁押期间突发严重疾病,需要长期治疗,这种情况下家属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以便其就医。 4.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如果法定的羁押期限到了,但案件还没有处理完,就需要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在检察院期间申请取保候审,家属或辩护人可以向办案的检察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历证明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等。检察院会根据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