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拘留证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在被下达拘留证后,犯罪嫌疑人是有可能申请取保候审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概念和依据。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取保候审的含义。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当犯罪嫌疑人被下达拘留证后,如果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决定是否同意取保候审。比如,对于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较好且没有再犯危险的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同意取保候审的可能性相对较大;而对于犯罪性质恶劣、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可能会驳回取保候审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申请取保候审,也需要按照规定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人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等;保证金的数额则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总之,下了拘留证后是存在取保候审的可能性的,但最终能否成功取保候审,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