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用工单位无故辞退工人该怎么办?

我在一家单位上班,也没犯啥错,突然就被单位给辞退了,感觉特别委屈。我想知道遇到这种用工单位无故辞退工人的情况,我该通过什么办法来维护自己权益,能得到哪些赔偿,具体要走什么流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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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用工单位无故辞退工人,工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要明白无故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没有法定事由,劳动者也没有过错,却强行解除劳动关系,这是违法行为,侵害了劳动者合法权益,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外,必须具有第39条至41条的法定情形才能辞退劳动者。而且公司若要辞退劳动者,一般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除非劳动者存在39条规定的过错情形,否则还需支付相应经济补偿金。 具体的维权途径如下: 一是尝试协商解决。工人可以先找单位领导等工作人员沟通,询问辞退原因。如果对方虽未提前一个月通知,但理由合理合法,可要求对方结清工资、支付相应经济补偿金和额外一个月工资,然后同意办理离职手续;若没有合法理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工人既可以选择要求单位支付2n的补偿金和额外一个月工资,也可以选择拒绝被辞退。 二是进行劳动仲裁。若协商没有效果,工人应及时提起劳动仲裁。携带身份证、用人单位工商登记信息及相关证据材料,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是选择投诉。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依法处理。 四是提起诉讼。如果对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不满意,工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另外,如果单位不支付相应补偿并威胁强制离职,工人应当及时录音,并坚持每天按时上下班并打卡。若遇到单位清空工位、冷落劳动者甚至禁止劳动者进入单位等情况,也要及时拍照录像录音,保存证据,并报警,警方出警记录可作为有效佐证。 相关概念: 无故辞退:指用人单位没有法定事由,劳动者也无过错,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违法行为。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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