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是否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我开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现在被警方控制了。我家里情况比较特殊,老人孩子都需要我照顾,我想问下像我这种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情况,能不能办理取保候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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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案件中,能否办理取保候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指的是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在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上述条件,就有可能被办理取保候审。比如,犯罪嫌疑人平时表现良好,此次事故是由于意外因素导致,并且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属损失,取得了家属的谅解,这种情况下,司法机关可能会认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从而批准取保候审申请。相反,如果犯罪嫌疑人在事故发生后逃逸,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司法机关可能会认为其社会危险性较大,从而不批准取保候审申请。 所以,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是否能办理取保候审,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以及是否存在社会危险性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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