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里能取保候审吗
我家里人涉及了一个刑事案件,现在案子到了检察院这边。我特别担心他在里面的情况,就想问问在检察院这个阶段能不能给他申请取保候审啊?我想知道在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都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具体该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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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察院是可以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呢,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那些没被逮捕,或者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让他们找个保证人或者交些保证金 ,然后写个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这样就可以不羁押他们或者暂时解除羁押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比如说,犯罪情节比较轻,法院可能判的就是管制、拘役这些相对轻的刑罚,就有可能符合这个条件。 2.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判断是否有社会危险性,要综合很多因素,比如犯罪嫌疑人平时的表现、犯罪的手段、有没有再犯的可能性等等。 3.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保障特殊群体的权益。 4.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有时候案子比较复杂,一时半会办不完,但关押的时间又到了,这种情况下也能取保候审。 检察院在决定是否取保候审时,会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情节,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因素。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就有可能批准取保候审。而且取保候审是由公安机关来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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