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复发后能否获得赔偿?

我之前在工作中受过伤,经过治疗后恢复得差不多了。但最近旧伤又复发了,产生了新的医疗费用,也影响了正常工作。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要求赔偿,具体能获得哪些方面的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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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复发后是可以获得赔偿的。 首先,需要明确工伤的概念。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非正常伤害。当职工遭遇工伤复发时,他们有权要求获得相关的工伤补偿待遇。 其次,相关法律依据及具体赔偿内容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也就是说,工伤复发后,职工还可以享受包括工伤医疗救治、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护理待遇以及辅助器具配置等在内的多项待遇。比如,若该职工的工伤医疗费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等相关标准范畴,那么这些费用就应由工伤保险基金依法承担。同时,对于因工伤暂停工作而需要留在原岗位休养的这段时间内所产生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相应的准则和法规,以每月为单位进行发放。 另外,还需要注意工伤复发的鉴定等相关问题。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总之,工伤复发后职工可以依法获得相应赔偿,若与单位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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