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复发后是否可以获得赔偿?
我之前受了工伤,经过治疗后已经恢复了一段时间。但最近旧伤又复发了,这让我很困扰。我不清楚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要求赔偿,具体能获得哪些赔偿项目,还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获得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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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复发后是可以获得赔偿的。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需要明确工伤复发的认定条件。被保险人工伤医疗终结或被鉴定残疾等级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属旧伤复发的,才可享受工伤医疗期待遇;未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的,不能享受工伤医疗期待遇。 其次,关于赔偿的法律依据及具体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其中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也就是说,工伤复发后,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都可以获得相应赔偿。此外,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最后,如果工伤复发后残疾等级发生变更的,从鉴定生效之月始改领相应等级的待遇,其中一次性残疾补偿金,按新的等级标准补发差额。 总之,工伤复发后职工有权要求获得相关的工伤补偿待遇,但需按规定进行鉴定和申请,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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