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不到等级是否可以获得赔偿?

我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了伤,但是经过鉴定没有达到工伤等级。现在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得到赔偿,如果能赔偿,具体能赔哪些项目呢?很希望能了解清楚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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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不到等级也是可以获得赔偿的。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要明确工伤赔偿相关的概念。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按照法律规定应获得的经济补偿。工伤认定是确定是否属于工伤的重要程序,而劳动能力鉴定则是判断工伤对劳动者劳动功能和生活自理能力的影响程度,进而确定伤残等级。 对于工伤不到等级的情况,主要有以下赔偿项目及依据: - **医疗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也就是说,只要是用于治疗工伤的合理且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都可以获得赔偿。例如,因工伤导致皮肤擦伤,在正规医院进行消毒、包扎等治疗所产生的费用可以报销。 -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比如某地规定工伤职工住院期间每天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50元,那么根据实际住院天数就可以计算出应获得的补助金额。 - **交通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例如,工伤职工因当地医疗条件有限,需要到外地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查和治疗,在此过程中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可以获得赔偿。 - **护理费**:如果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需要护理,相关的护理费也应得到赔偿。 -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根据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每个月进行支付。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过十二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是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可以适当地进行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可以超过十二个月。比如某职工月工资为5000元,停工留薪期为3个月,那么这期间单位应按照每月5000元的标准支付工资。 总之,即使工伤未达到伤残等级,劳动者仍可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以保障自身因工伤产生的合理支出和损失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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