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还能争夺抚养权吗?
我和前夫已经离婚,孩子抚养权归他,但现在他对孩子照顾很不上心,孩子也愿意跟我一起生活。我想知道,在已经离婚确定了抚养权归属的情况下,我还能不能再去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呢?
展开


离婚后是可以再次争夺抚养权的。这里涉及到一个法律概念叫抚养权变更。抚养权变更指的是在父母离婚后,原本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因为某些情况的出现,另一方要求改变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在你的情况中,如果能证明前夫对孩子照顾不上心,属于不尽抚养义务,并且孩子也愿意跟你一起生活(前提是孩子已满八周岁),同时你又有抚养能力,那么你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法院会根据具体的证据和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决,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