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发生后可以当场协议离婚吗?


在家暴发生后,从理论上来说,是可以当场进行协议离婚的。不过,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协议离婚,简单来讲,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结束婚姻关系,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明确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然而,在家暴当场进行协议离婚可能会面临一些实际困难。一方面,在遭受家暴的紧急情况下,受害者往往处于恐惧、慌乱的状态,很难冷静、理智地就离婚相关事项与施暴者进行平等协商。这种情况下达成的协议,可能并非受害者真实意愿的表达。另一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还设置了离婚冷静期制度。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即使当场达成了协议并申请离婚登记,也不能当场拿到离婚证。 如果遭遇家暴,更建议受害者及时采取措施保障自身安全,比如向公安机关报案、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之后,再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诉讼离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会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