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办理身份证是否可以在异地办理?
我之前已经办过一次身份证了,现在身份证快到期需要重新办理。但是我在外地工作,不方便回老家办理。想了解下第二次办身份证能不能在异地办理,具体有什么要求和流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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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办理身份证通常是可以在异地办理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是为方便长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群众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而建立的一项便民制度。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安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明确了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可在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一般来说,第二次办理身份证属于换领的情况。在异地办理换领身份证时,需要申请人交验下列身份证件之一: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同时,要证明自己在当地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比如提供居住证等材料。 具体的办理流程通常是,申请人先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然后,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最后,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不过,也存在一些不能异地办理的情形。例如,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等。所以在办理之前,最好先咨询当地的公安机关,了解详细的要求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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