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过世了低保还能否领取?
家里老人之前一直享受低保待遇,最近老人过世了,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低保还能不能继续领取。是从老人去世当月就不能领了,还是之后还能领一段时间呢?想了解下具体的规定。
展开


低保,全称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为了帮助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群而设立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其目的是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当领取低保的人员去世后,按照规定是不能再继续领取低保的。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人去世属于人口状况发生变化,这种情况下继续领取低保属于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的行为。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由有关部门决定停止社会救助,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物资,可以处非法获取的救助款额或者物资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所以,在领取低保的人去世后,其家属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申报,停止低保金的发放。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