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收购别人偷来的二手电脑,钱还能要回来吗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购别人偷来的二手电脑,钱能否要回来,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确实是不知情购买,不算非法占有赃物,但有义务将收购的赃物无偿返还给原权利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条规定,人民法院经审理,对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裁定予以没收;对不属于应当追缴的财产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所以电脑要返还给原主人。 其次,关于钱能不能要回来。如果能找到偷电脑的人,你可以依法向其要求赔偿你的损失,因为是他的行为导致你陷入这样的局面。 然后,如果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情况又有所不同。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其受托占有的他人的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的,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不过在这种收购赃物的场景中,只有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当非恶意第三方对于失窃或被劫财产的真实性无从得知并购买构成善意获得该财物时,失窃方的损失才由实施犯罪行为的罪犯负责赔偿。而且除非得到善意第三方的同意并且非恶意购买者愿意退还由于本次交易而支付的购买款项,否则被害人不能强迫善意购买者归还已购买的赃物。 另外,如果收购行为被认定为知道或应当知道是赃物而仍予收购,那就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总之,不知情收购赃物,钱有要回来的可能,但要综合各方面情况,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去争取。 相关概念: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其受托占有的他人的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的,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