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立金所的钱还能拿回来吗?


在探讨能否从立金所拿回钱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 首先是债权债务关系,当你把钱投入立金所时,你与立金所之间就形成了一种债权债务关系。简单来说,就是你把钱借给了立金所,立金所欠你的钱,有义务按照约定把钱还给你。 《民法典》中的合同编对这种债权债务关系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合同编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也就是说,如果当初你和立金所签订了相关的投资合同,立金所就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把你的本金和收益还给你。 如果立金所出现了无法还钱的情况,可能涉及违约。违约就是指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违约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这可能包括继续履行还钱的义务、赔偿你的损失等。 那么,能不能拿回钱还要看立金所的具体情况。如果立金所只是暂时资金周转困难,有还款能力但只是延迟还款,那么你可以通过与立金所协商,要求他们按照合同约定还钱。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根据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比如仲裁或者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立金所已经资不抵债,进入了破产程序,那么情况就会比较复杂。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会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清偿。首先会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是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最后才是普通债权。你投入立金所的钱属于普通债权,只有在前面的费用和债务都清偿完毕后,还有剩余财产的情况下,你才有可能拿回部分或者全部的钱。 此外,还要考虑立金所的运营是否合法合规。如果立金所存在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会对非法集资的财产进行追缴,然后按照一定的比例返还给投资人。但是,这种情况下能拿回多少钱也不确定,要根据追缴回来的财产数量来确定。 总之,能否从立金所拿回钱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且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